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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

河头阎

大年陈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东南32.4公里
人口记载290人
田地记载522亩

历史沿革

洪武三年,河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洪武三年,朝廷颁布移民令。先祖自直隶枣强县出发,沿途经过数月跋涉,最终选择在此定居。初来时搭草棚而居,后逐渐修建房屋。河氏郡望清河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阎家,后改称河头阎。村名中含河字,因村旁旧有河流,故而得名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河头阎属武定府厌次县。明初大移民后,人口增加,村落日趋繁荣。村内设有私塾,教化子弟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河头阎隶属惠民县某区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山东省推行乡村建设运动,河头阎设有乡农学校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时期,河头阎地处敌后根据地边缘。八路军某部曾在此活动,村民积极支援抗战,运送物资、传递情报。部分青年参军参战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7年土地改革,河头阎成立农民协会,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。全村共分得土地约522亩,实现了耕者有其田。人民公社时期:公社时期,河头阎为大年陈乡公社某生产大队。社员参加集体劳动,实行工分制。村内兴修水利,平整土地,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河头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阎家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