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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

兰家

姜楼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南27.6公里
人口记载530人
主要姓氏兰
田地记载954亩

历史沿革

洪武年间,兰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明初自直隶枣强县迁来。据传先祖原为枣强县大户,因朝廷移民政策,举家迁居至此,带来先进的农耕技术。兰氏郡望钜鹿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因兰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兰家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兰家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兰家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兰家属山东省武定县(后改惠民县)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推行保甲制度,兰家编为某保某甲。村内设有初级小学一所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时期,兰家地处敌后根据地边缘。八路军某部曾在此活动,村民积极支援抗战,运送物资、传递情报。部分青年参军参战。土地改革时期:土地改革时期,兰家开展斗地主、分田地的运动。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,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,兰家人民翻身做主人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兰家划归姜楼乡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后,兰家经济快速发展。村民除传统农业外,大力发展蔬菜种植、畜牧养殖等产业。村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生活水平逐年提高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