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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

刘冲还

姜楼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南25.8公里
人口记载460人
主要姓氏刘
田地记载828亩

历史沿革

洪武年间,刘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明初自直隶枣强县迁来。据传先祖原为枣强县大户,因朝廷移民政策,举家迁居至此,带来先进的农耕技术。刘氏郡望汝南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原为赵家集、刘家两村,后改称刘冲还。因刘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刘冲还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刘冲还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刘冲还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刘冲还隶属惠民县某区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山东省推行乡村建设运动,刘冲还设有乡农学校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战期间,刘冲还遭受日伪军多次扫荡。村民在党的领导下,开展减租减息运动,建立抗日民主政权。多位烈士为国捐躯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7年土地改革,刘冲还成立农民协会,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。全村共分得土地约828亩,实现了耕者有其田。人民公社时期:人民公社时期,刘冲还经历了大跃进、三年困难时期等历史阶段。1962年贯彻调整方针后,生产逐步恢复。村内办有小学、卫生室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后,刘冲还经济快速发展。村民除传统农业外,大力发展蔬菜种植、畜牧养殖等产业。村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生活水平逐年提高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原为赵家集、刘家两村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