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南庞家
清河镇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东南28.8公里
人口记载248人
主要姓氏庞
田地记载446亩
历史沿革
洪武年间,南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明初自直隶枣强县迁来。据传先祖原为枣强县大户,因朝廷移民政策,举家迁居至此,带来先进的农耕技术。南氏郡望上谷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庞家,后改称南庞家。因南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南庞家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南庞家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武定州。村民以农耕为主,兼营纺织、酿酒等家庭手工业。村落规模逐渐扩大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南庞家属山东省武定县(后改惠民县)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推行保甲制度,南庞家编为某保某甲。村内设有初级小学一所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南庞家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南庞家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7年土地改革,南庞家成立农民协会,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。全村共分得土地约446亩,实现了耕者有其田。人民公社时期:人民公社时期,南庞家经历了大跃进、三年困难时期等历史阶段。1962年贯彻调整方针后,生产逐步恢复。村内办有小学、卫生室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南庞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庞家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