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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

翟刘

清河镇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东南22公里
人口记载1039人
主要姓氏翟
田地记载1870亩

历史沿革

永乐年间,翟氏先祖自山西洪洞县迁来。明永乐年间,自山西洪洞县大槐树迁来。传说移民时官府在大槐树上悬挂告示,凡愿外迁者在此登记,先祖遂报名应迁。翟氏郡望天水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原为河北翟、刘家两村,后改称翟刘。因翟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翟刘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翟刘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武定州。村民以农耕为主,兼营纺织、酿酒等家庭手工业。村落规模逐渐扩大。民国时期:民国年间,翟刘属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惠民县。抗日战争前夕,翟刘有居民约1050人,以农为业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战期间,翟刘遭受日伪军多次扫荡。村民在党的领导下,开展减租减息运动,建立抗日民主政权。多位烈士为国捐躯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7年土地改革,翟刘成立农民协会,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。全村共分得土地约1870亩,实现了耕者有其田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翟刘划归清河镇乡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以来,翟刘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村内通了柏油路,安装了自来水,建起了新民居。年轻人多外出务工,留守老人以种植为主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原为河北翟、刘家两村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