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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

林陈

第三堡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南18公里
人口记载230人
主要姓氏林
田地记载414亩

历史沿革

洪武三年,林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洪武三年,朝廷颁布移民令。先祖自直隶枣强县出发,沿途经过数月跋涉,最终选择在此定居。初来时搭草棚而居,后逐渐修建房屋。林氏郡望松阳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陈家、东陈,后改称林陈。因林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林陈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林陈属武定府厌次县。明初大移民后,人口增加,村落日趋繁荣。村内设有私塾,教化子弟。民国时期:民国年间,林陈属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惠民县。抗日战争前夕,林陈有居民约275人,以农为业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林陈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林陈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7年土地改革,林陈成立农民协会,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。全村共分得土地约414亩,实现了耕者有其田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林陈划归第三堡乡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林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陈家、东陈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