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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

谷家庵

香翟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东南8公里
人口记载431人
主要姓氏谷
田地记载775亩

历史沿革

元代中期,此地社会秩序恢复。元朝实行屯田制度,部分军户在此屯垦,与当地百姓融合,村落扩大。谷氏郡望上谷,为当地望族。该村原名谷家安、谷梁庄,后改称谷家庵。村名中含庵字,因村旁旧有庵堂,故而得名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谷家庵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武定州。村民以农耕为主,兼营纺织、酿酒等家庭手工业。村落规模逐渐扩大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谷家庵属山东省武定县(后改惠民县)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推行保甲制度,谷家庵编为某保某甲。村内设有初级小学一所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谷家庵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谷家庵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土地改革时期,谷家庵开展斗地主、分田地的运动。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,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,谷家庵人民翻身做主人。人民公社时期:公社时期,谷家庵为香翟乡公社某生产大队。社员参加集体劳动,实行工分制。村内兴修水利,平整土地,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以来,谷家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村内通了柏油路,安装了自来水,建起了新民居。年轻人多外出务工,留守老人以种植为主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谷家安、谷梁庄。建村朝代:元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