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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

谷家市

梁家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西南10.8公里
人口记载389人
主要姓氏谷
田地记载700亩

历史沿革

永乐年间,谷氏先祖自山西洪洞县迁来。明永乐年间,自山西洪洞县大槐树迁来。传说移民时官府在大槐树上悬挂告示,凡愿外迁者在此登记,先祖遂报名应迁。谷氏郡望上谷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谷家,后改称谷家市。因谷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谷家市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谷家市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谷家市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年间,谷家市属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惠民县。抗日战争前夕,谷家市有居民约375人,以农为业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谷家市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谷家市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土地改革时期,谷家市开展斗地主、分田地的运动。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,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,谷家市人民翻身做主人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谷家市划归梁家乡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谷家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谷家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