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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民县

王平还

省屯乡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西北8.2公里
人口记载220人
主要姓氏王
田地记载396亩

历史沿革

清代末年,此地虽受太平天国、捻军等战事影响,但因地处偏远,损失相对较小,村落延续发展。王氏郡望上谷,为当地望族。该村原名大李新庄,后改称王平还。因王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王平还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王平还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武定州。村民以农耕为主,兼营纺织、酿酒等家庭手工业。村落规模逐渐扩大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王平还隶属惠民县某区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山东省推行乡村建设运动,王平还设有乡农学校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王平还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王平还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7年土地改革,王平还成立农民协会,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。全村共分得土地约396亩,实现了耕者有其田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王平还划归省屯乡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后,王平还经济快速发展。村民除传统农业外,大力发展蔬菜种植、畜牧养殖等产业。村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生活水平逐年提高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大李新庄。建村朝代:清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