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闫家河
淄角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西南19.4公里
人口记载790人
主要姓氏闫
田地记载1422亩
历史沿革
洪武三年,闫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洪武三年,朝廷颁布移民令。先祖自直隶枣强县出发,沿途经过数月跋涉,最终选择在此定居。初来时搭草棚而居,后逐渐修建房屋。闫氏郡望平阳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村名中含河字,因村旁旧有河流,故而得名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闫家河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闫家河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闫家河隶属惠民县某区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山东省推行乡村建设运动,闫家河设有乡农学校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战期间,闫家河遭受日伪军多次扫荡。村民在党的领导下,开展减租减息运动,建立抗日民主政权。多位烈士为国捐躯。土地改革时期:土地改革时期,闫家河开展斗地主、分田地的运动。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,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,闫家河人民翻身做主人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闫家河划归淄角镇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闫家河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