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焦吴
淄角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西南18公里
人口记载489人
主要姓氏焦
田地记载880亩
历史沿革
洪武三年,焦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洪武三年,朝廷颁布移民令。先祖自直隶枣强县出发,沿途经过数月跋涉,最终选择在此定居。初来时搭草棚而居,后逐渐修建房屋。焦氏郡望河南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原为焦家、吴家两村,后改称焦吴。因焦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焦吴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焦吴属武定府厌次县。明初大移民后,人口增加,村落日趋繁荣。村内设有私塾,教化子弟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焦吴隶属惠民县某区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山东省推行乡村建设运动,焦吴设有乡农学校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时期,焦吴地处敌后根据地边缘。八路军某部曾在此活动,村民积极支援抗战,运送物资、传递情报。部分青年参军参战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6年至1947年,焦吴进行土地改革。按照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,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,实行耕者有其田。农民喜获土地,欢欣鼓舞。人民公社时期:公社时期,焦吴为淄角镇公社某生产大队。社员参加集体劳动,实行工分制。村内兴修水利,平整土地,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以来,焦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村内通了柏油路,安装了自来水,建起了新民居。年轻人多外出务工,留守老人以种植为主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原为焦家、吴家两村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