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帽子王
淄角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西南14.3公里
人口记载360人
主要姓氏帽
田地记载648亩
历史沿革
洪武年间,帽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明初自直隶枣强县迁来。据传先祖原为枣强县大户,因朝廷移民政策,举家迁居至此,带来先进的农耕技术。帽氏郡望鲁国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因帽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帽子王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帽子王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帽子王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帽子王属山东省武定县(后改惠民县)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推行保甲制度,帽子王编为某保某甲。村内设有初级小学一所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战期间,帽子王遭受日伪军多次扫荡。村民在党的领导下,开展减租减息运动,建立抗日民主政权。多位烈士为国捐躯。土地改革时期:土地改革时期,帽子王开展斗地主、分田地的运动。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,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,帽子王人民翻身做主人。人民公社时期:人民公社时期,帽子王经历了大跃进、三年困难时期等历史阶段。1962年贯彻调整方针后,生产逐步恢复。村内办有小学、卫生室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后,帽子王经济快速发展。村民除传统农业外,大力发展蔬菜种植、畜牧养殖等产业。村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生活水平逐年提高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