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平家
石庙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西13.8公里
人口记载79人
主要姓氏平
田地记载142亩
历史沿革
洪武四年,平氏先祖自河北枣强县迁来。明初大移民,自直隶枣强县迁来。据族谱记载,先祖携家带口,推车挑担,跋涉数百里至此。见此地土质肥沃,水源充足,遂决定定居。平氏郡望丹阳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因平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平家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平家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平家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平家属山东省武定县(后改惠民县)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推行保甲制度,平家编为某保某甲。村内设有初级小学一所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时期,平家地处敌后根据地边缘。八路军某部曾在此活动,村民积极支援抗战,运送物资、传递情报。部分青年参军参战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6年至1947年,平家进行土地改革。按照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,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,实行耕者有其田。农民喜获土地,欢欣鼓舞。人民公社时期:公社时期,平家为石庙镇公社某生产大队。社员参加集体劳动,实行工分制。村内兴修水利,平整土地,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以来,平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村内通了柏油路,安装了自来水,建起了新民居。年轻人多外出务工,留守老人以种植为主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