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南吴
桑落墅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东17公里
人口记载184人
田地记载331亩
历史沿革
洪武二十五年,南氏先祖自山西洪洞县迁来。洪武二十五年,朝廷再次组织大规模移民。先祖自山西洪洞县迁出,编入移民队伍,至此分配土地,安家落户。南氏郡望上谷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吴家,后改称南吴。因南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南吴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南吴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武定州。村民以农耕为主,兼营纺织、酿酒等家庭手工业。村落规模逐渐扩大。民国时期:民国年间,南吴属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惠民县。抗日战争前夕,南吴有居民约230人,以农为业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南吴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南吴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6年至1947年,南吴进行土地改革。按照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,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,实行耕者有其田。农民喜获土地,欢欣鼓舞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南吴划归桑落墅镇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后,南吴经济快速发展。村民除传统农业外,大力发展蔬菜种植、畜牧养殖等产业。村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生活水平逐年提高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吴家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