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河南林
桑落墅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东24.5公里
人口记载150人
田地记载270亩
历史沿革
南宋与金对峙时期,此地处于金朝腹地,远离前线。金朝推行汉化政策,当地百姓生活渐趋稳定。河氏郡望清河,为当地望族。村名中含河字,因村旁旧有河流,故而得名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河南林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河南林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河南林隶属惠民县某区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山东省推行乡村建设运动,河南林设有乡农学校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河南林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河南林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6年至1947年,河南林进行土地改革。按照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,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,实行耕者有其田。农民喜获土地,欢欣鼓舞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河南林划归桑落墅镇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河南林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建村朝代:南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