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高庙
惠民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西南5.5公里
人口记载206人
主要姓氏高
田地记载370亩
历史沿革
永乐二年,高氏先祖自山西洪洞县迁来。永乐二年,明成祖为恢复北方经济,组织大规模移民。先祖自山西洪洞县大槐树下启程,至此安家。高氏郡望陈留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该村原名高家,后改称高庙。村名中含庙字,因村旁旧有庙宇,故而得名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高庙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高庙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年间,高庙属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惠民县。抗日战争前夕,高庙有居民约191人,以农为业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高庙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高庙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7年土地改革,高庙成立农民协会,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。全村共分得土地约370亩,实现了耕者有其田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高庙划归惠民镇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高庙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原名:高家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