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返回村庄名录
惠民县

骆家

惠民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
地理位置距县城西北1.7公里
人口记载150人
主要姓氏骆
田地记载270亩

历史沿革

清代末年,此地虽受太平天国、捻军等战事影响,但因地处偏远,损失相对较小,村落延续发展。骆氏郡望平阳,为当地望族。因骆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骆家。

村庄变迁

明清时期:明代,骆家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武定州。村民以农耕为主,兼营纺织、酿酒等家庭手工业。村落规模逐渐扩大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骆家隶属惠民县某区。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山东省推行乡村建设运动,骆家设有乡农学校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战期间,骆家遭受日伪军多次扫荡。村民在党的领导下,开展减租减息运动,建立抗日民主政权。多位烈士为国捐躯。土地改革时期:土地改革时期,骆家开展斗地主、分田地的运动。贫雇农分得了土地和房屋,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。1949年新中国成立,骆家人民翻身做主人。人民公社时期: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,骆家划归惠民镇人民公社管辖。成立生产大队,下设若干生产小队。实行统一经营、统一分配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骆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
资料备注
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建村朝代:清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