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翟家
惠民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东北4公里
人口记载666人
主要姓氏翟
田地记载1198亩
历史沿革
建文年间,翟氏先祖自山西洪洞县迁来。明初建文帝时期,自山西洪洞县迁来。靖难之役后,北方人口锐减,朝廷组织移民填充空旷之地。翟氏郡望天水,世代以耕读传家。因翟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翟家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翟家属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武定州。村民以农耕为主,兼营纺织、酿酒等家庭手工业。村落规模逐渐扩大。民国时期:民国年间,翟家属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惠民县。抗日战争前夕,翟家有居民约675人,以农为业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中,翟家人民饱受战乱之苦。日伪军在附近设据点,村民被迫劳役。抗战胜利后,翟家人民迎来解放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7年土地改革,翟家成立农民协会,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。全村共分得土地约1198亩,实现了耕者有其田。人民公社时期:人民公社时期,翟家经历了大跃进、三年困难时期等历史阶段。1962年贯彻调整方针后,生产逐步恢复。村内办有小学、卫生室。改革开放以来:改革开放后,翟家经济快速发展。村民除传统农业外,大力发展蔬菜种植、畜牧养殖等产业。村内基础设施不断完善,生活水平逐年提高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建村朝代:明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