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民县
小周
惠民镇 · 旧汇编 · 尚未逐页核验
地理位置距县城东北2.2公里
人口记载44人
田地记载79亩
历史沿革
清代此地属武定府惠民县辖境。清初推行垦荒政策,人口增长,村落规模扩大。小氏郡望平阳,为当地望族。因小姓居民聚居于此,故以姓氏命名为小周。
村庄变迁
明清时期:明代,小周属武定府棣州辖境。永乐年间编入里甲制度,设里长管理民政。小周地处平原,土地肥沃,以种植小麦、大豆为主。民国时期:民国时期,小周属山东省武定县(后改惠民县)。民国二十年(1931年)推行保甲制度,小周编为某保某甲。村内设有初级小学一所。抗日战争时期:抗日战争时期,小周地处敌后根据地边缘。八路军某部曾在此活动,村民积极支援抗战,运送物资、传递情报。部分青年参军参战。土地改革时期:1946年至1947年,小周进行土地改革。按照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,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,实行耕者有其田。农民喜获土地,欢欣鼓舞。人民公社时期:公社时期,小周为惠民镇公社某生产大队。社员参加集体劳动,实行工分制。村内兴修水利,平整土地,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。改革开放以来:1978年改革开放后,小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。粮食产量逐年增加,村民生活显著改善。部分村民外出务工经商。
资料备注
此条尚未逐页对照《滨州市地名志》,旧汇编可能存在错填、漏项或年代混用,不应视为已核定资料。建村朝代:清朝。